曝光!高新区一企业存在消防管网破损、防火卷帘损坏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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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高新区一企业存在消防管网破损、防火卷帘损坏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

2024-06-13 展览馆

  5月16日上午,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96119” 广东省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和咨询信访业务系统的举报投诉内容,依法对关于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的举报投诉内容做核查,该单位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企业为独立园区,实行自主管理,园区内有厂房、办公楼共2栋建筑。

  检查组首先对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园区内消防控制室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消防控制室安排了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一旦有火灾发生时值班人没办法做到快速、准确地发现火情位置并及时处置,同时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存在2个故障、23个屏蔽,部分消防电话分机故障,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消防控制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存在2个故障、23个屏蔽,部分消防电话分机故障

  园区内共有厂房、办公楼共2栋,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其厂房,发现厂房内部存在多处消防隐患。厂房内部分防火卷帘未通电无法正常下降、楼梯间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第四层应急广播短路无法正常播放、天面水箱浮球阀损坏,且该厂房二楼、三楼、四楼、五楼办公室与车间、仓库混用,未进行相对有效防火分隔,同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同时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4.2.2.3条有关建筑内部防火分隔的相关规定。多处消防设施的损坏及各功能区未做好有效的防火分隔,都将对火灾发生后人员是否能快速逃生、火灾是否能被有效隔绝在起火区域等产生直接影响,存在扩大火灾蔓延的风险。

  最后检查组对园区内水系统进行抽查,发现室外消防管网破损、无水,但园区管理方已自行发现并在维修当中。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高新大队防火监督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方尽快落实整改,并务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若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做举报投诉。

  1、《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二款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2.2.3条之规定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内的别的部位分隔,并应设置至少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1、要加强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章动火动焊,严禁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2、加强防火巡查工作,若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线、每月开展消防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5、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6、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8、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