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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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02-04 案例

  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全方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制定了《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逐步提升医疗机构手术管理能力,保障患者手术质量安全,按照《全方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安排,制定本方案。

  利用3年时间,加强完善手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规范、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到2025年末,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死亡、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负性事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不高于1.8‰,住院患者手术后获得性指标发生率不高于7.5‰,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逐步降低,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1.加强手术风险评估。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对手术的定义和管理要求,参考行业基础情况,以既往数据为基础,对本机构开展的手术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按要求动态调整,保障手术分级管理的科学性。

  2.加强手术人员能力评估。医疗机构利用手术质量安全数据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人员等手术相关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科学客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医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做手术相关授权管理。其中,三、四级手术要对医师进行逐项授权,手术授权原则上不得与术者职称、职务挂钩。

  3.加强患者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加强完善患者术前评估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实施患者术前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正常的情况、疾病严重程度、重要脏器功能状况、用药情况、凝血功能、心理和营养状态等。探索建立结构化的患者术前评估表,防止漏评、错评,并在手术前对已完成的评估项目进行核定和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的变化的项目及时复评。

  4.科学制定手术方案。医疗机构要根据手术风险、患者评估情况和患者意愿科学制定手术方案,明确手术指征、禁忌症、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及处置预案,根据手术方案遴选确定术者。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会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术前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会诊,其中每例四级手术均应当完成术前多学科讨论。

  5.规范做好术前准备。医疗机构要加强患者术前管理,充分告知并指导患者遵守术前需要注意的几点,规范完成手术部位标记、禁食禁饮、药物使用等要求,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手术应激反应。对存在糖尿病、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等情况的患者,严格核实术前药物应用情况,防止出现意外。属于急诊手术的,应当有规范、简便的术前准备清单、流程,避免遗漏必要的术前准备内容。

  6.强化手术设备设施核查。在手术开始前,对手术使用的设备、设施、耗材等进行安全核查,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可用,耗材准备到位,性能符合标准要求。特别是对污染性手术,要在合理的安排手术室和手术时间的基础上,做好防护设备设施的准备,防止交叉感染。

  7.强化手术人员及环节核查。防止计划手术医师与实际手术医师不一致的情况,保障手术过程中主要术者(含第一助手)和麻醉医师全程在场。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麻醉医师牵头,以口述核对方式逐项核对相关联的内容,严防手术部位错误、手术用物遗落、植入物位置不当、手术步骤遗漏等问题。

  8.强化患者与手术过程核查。手术过程中,严密监测患者血压、心率、体温、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重视患者的意识状态、肌肉紧张程度、失血量、出入量等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予以干预。加强全麻患者术中体温管理,积极采取术中主动保温措施,防止患者失温。同时,严格执行手术室无菌技术、各项操作的过程及技术规范,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止血药物和耗材。

  9.做好术后转运衔接。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手术患者转运和交接工作,制定交接清单。严禁将三、四级手术和全麻手术术后患者交由第三方人员独自转运。四级手术患者在术后首次转运过程中应当由参与手术的医师全程陪同;转运交接时,应当与接收医师及相关医务人员面对面交接,确保转运安全和相关信息传递无误。

  10.强化术后即时评估。医疗机构依据既定手术方案和患者术后情况,科学选择麻醉复苏室、普通病房、重症监护室等术后观察和恢复区域。加强麻醉复苏室管理,建立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并严格落实,鼓励按患者风险程度分区管理,明确岗位工作职责。重视患者生命体征及意识状态变化,加强对患者引流物性状、引流量、出入量、伤口渗血等情况的观察,及时开展疼痛评估,规范处置危急值。

  11.加强术后恢复管理。严格落实三级查房、值班和交接班、分级护理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着重关注四级手术患者、认知功能障碍等特殊患者的床旁交接班落实情况。鼓励医疗机构采用临床营养、早期康复、心理治疗、中医中药等医疗措施,促进术后患者康复;鼓励患者主动参与术后康复活动。加强围手术期感染和深静脉血栓栓塞预防。

  12.规范开展出院指导。医疗机构在患者出院前,书面告知出院医嘱、出院后需要注意的几点,提供联系方式。按病种特点和相关诊疗规范要求,确定随访时间、频次、内容和形式等。对四级手术患者,原则上每年随访不少于1次;对日间手术患者,应当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随访;相关随访情况应纳入病历资料或单独建档保存。

  13.完善手术分级管理机制。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优化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明确科室手术分级管理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建立从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制定、医务人员授权、患者术后管理到医疗机构内部督查等手术分级管理全流程的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提升管理精细化程度。

  14.优化手术服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手术室使用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手术室排台,提高手术室资源分配合理性,缩短患者手术等待时间。推动择期住院手术向日间手术转换,并按照《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符合本机构实际的日间手术组织管理架构、工作制度和机制,逐步扩大日间手术服务范围。

  15.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医疗机构完善收集、分析、反馈手术质量安全数据信息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机构内手术质量安全数据库,着重关注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手术不良事件。定期以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全院手术质量安全情况做分析评估,根据手术相关不良事件类型、科室特点、发生时间、发生区域等开展针对性改进工作,降低手术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工作部署和宣贯动员。各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并启动行动。

  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改进工作,按年度进行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逐步健全和优化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落实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实现手术质量安全持续改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手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多渠道、多形式对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转换为制度性安排。

  (一)提高认识,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手术质量安全提升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的重要内容,对照医疗机构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示意图(附件2)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本机构基线情况,聚焦手术质量安全的关键点,运用科学管理工具,查找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订系统改进方案并落实。同时,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尤其是手术流程相关非医务人员培训,将手术质量安全情况纳入院周会、质量安全月刊定期进行通报,压实相关人员责任,保障行动取得实效。

  (二)发挥合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医疗机构加强机构间交流合作,为患者提供系统连续的医疗服务,特别是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指导医联体内接收其下转术后恢复期患者的医疗机构做好术后风险管理。各级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密切关注手术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前沿进展,吸纳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开展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学习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同时,应用信息化手段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做多元化的分析评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三)多措并举,构建长效运行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质控中心的监督指导,通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措施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要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对辖区内发生的严重手术质量安全事件做全面分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一方面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